AI 战略、基础设施架构与安全研究
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 · 常驻德国科隆,可承接维也纳及德奥瑞地区的项目。
咨询方法将 AI 风险评估、技术文档、人类监督与运营控制联系起来。适用义务取决于系统、组织角色和司法管辖区;这不是合规保证。 企业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构成咨询工作的基础。以职业经历中记录的既往职责范围为准。
一般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2日。第113条为禁令、GPAI和高风险系统规定了不同日期与例外;第111条包含过渡规则。应根据具体系统与角色查阅现行合并版条例。
第一章和第二章原则上自2025年2月2日起适用;第5条中部分新增规定自2026年12月2日起适用。第五章的GPAI规定自2025年8月2日起适用,但须考虑过渡规则。
第三章第1至3节(第6条第5款除外):第6条第2款及附件III所述系统自2027年12月2日起适用;第6条第1款及附件I所述系统自2028年8月2日起适用。过渡规则须另行核查。
在评估适用义务之前,盘点系统、预期用途与组织角色。具体范围与所需时间须逐项评估。
应核查第5条的禁止行为、第6条和附件中的高风险标准与例外,以及第50条中相关的透明度义务。预期用途与运营者角色均很重要;四类标签的概述不能替代具体评估。
AI 治理结构设计,包括风险责任、模型文档标准、事件响应与人类监督机制,与第 9 条的要求对齐。
为高风险 AI 系统所需的技术文档包提供支持,包括系统描述、训练数据治理、性能监控与合格评定准备。
ISO/IEC 42001涉及AI管理体系。将其流程与适用的AI Act义务对应可支持审查,但实施该标准本身并不能证明法律合规。
为受监管行业(医疗器械、金融服务、关键基础设施)的 AI 提供专项咨询,在这些场景中 EU AI Act 的高风险义务与既有的行业监管相互交叉。
为高管团队与董事会举办关于 EU AI Act 义务、组织问责以及可信 AI 对竞争位置的战略含义的实务工作坊。
咨询方法将 AI 风险评估、技术文档、人类监督与运营控制联系起来。适用义务取决于系统、组织角色和司法管辖区;这不是合规保证。
企业基础设施与网络安全构成咨询工作的基础。以职业经历中记录的既往职责范围为准。 研究本身不能证明临床部署、监管批准或临床性能提升。本页不作此类声明。
EU AI Act 顾问帮助组织将其 AI 系统归入该法规的风险等级,设计所需的治理控制,准备技术文档,并在合规时限之前建立人类监督机制。
一般适用日期为2026年8月2日。第113条为禁令、GPAI和高风险系统规定了不同日期与例外;第111条包含过渡规则。应根据具体系统与角色查阅现行合并版条例。
应核查第5条的禁止行为、第6条和附件中的高风险标准与例外,以及第50条中相关的透明度义务。预期用途与运营者角色均很重要;四类标签的概述不能替代具体评估。
ISO/IEC 42001涉及AI管理体系。将其流程与适用的AI Act义务对应可支持审查,但实施该标准本身并不能证明法律合规。
第99条规定了不同的上限、评估标准以及适用于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规则。应根据现行条例核查适用类别与条件;一般金额并非针对具体案件的处罚评估。
咨询方法将 AI 风险评估、技术文档、人类监督与运营控制联系起来。适用义务取决于系统、组织角色和司法管辖区;这不是合规保证。